各用人单位: 为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落实相关待遇,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通发〔2016〕22号)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生活津贴申报对象 ⒈2017年度通州区企业全职引进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 ⒉2016年11月23日以后企业全职引进的高级技师。 ⒊2017年前已领取生活津贴且仍在服务期内的引进人才。 ⒋市江海英才、区“510英才计划”资助对象。 (二)购房补贴申报对象 ⒈2017年度通州区企业全职引进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 ⒉2016年11月23日以后企业全职引进的高级技师。 ⒊创新类人才必须为全职,且在通州工作已满2年。 ⒋市江海英才、区“510英才计划”资助对象。 二、申报和交验材料 (一)申报生活津贴人员 ⒈企业与引进人才签订的3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年度新引进人才提供,已在服务期内的引进人才无须提供)。 ⒉企业为引进人才办理的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复印件一份。 ⒊企业为引进人才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原件(须由区企保中心提供)或养老保险手册原件(须含已缴费记录)及复印件。 ⒋引进人才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年度新引进人才提供,已在服务期内的引进人才无须提供)。 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⒍通州区引进人才生活津贴申报表(附件1,不含苏州市生活津贴,申报表可通过通州人才网www.nttzrcw.com下载)。 ⒎申报通州区引进人才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承诺书(附件3)。 ⒏通州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申报汇总 表(附件4)。 ⒐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购房补贴人员 ⒈通州区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报表(附件2,不含苏州市购房补贴,申报表可通过通州人才网www.nttzrcw.com下载)。 ⒉提供二㈠科目中1-5,7-8项相关资料。 ⒊购房合同、发票、契税凭证以及不动产权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⒋首套房证明原件(由通州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供)。 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相关要求 ⒈申报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的个人及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追回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⒉申报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填写并经所在镇(区、园、街道)或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 ⒊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4月20日。 ⒋申报材料报送地点:区人才服务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24、2023室)。 ⒌联系人:叶天宇、吴葛星,联系电话:86028191、86527606。 附件:1. 附件1引进人才生活津贴申报表.doc 2. 附件2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报表.doc 3. 附件3申报通州区引进人才生活津贴及购房补贴承诺书.doc 4. 附件4申报通州区引进人才生活津贴及购房补贴承诺书.xls
苏州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2日
|